8月16日,天津的3名城管和一个卖虾的商贩发生了冲突,城管赶走商贩,说不允许摆摊,最终发生了口角,因为城管强制“执法”,小商贩一怒之下就拿出了利刀。
可能是城管觉得自己是执法者,商贩只是吓唬自己吧!
但没想到,出手利落的商贩,直接捅伤了城管,三人受伤,一位城管敬业地躺在地上,捂住血流不止的伤口。
奇怪的是,周围一群老百姓都在围观,没有一个人肯上前“保护”他们。
有的人仅仅是报警和呼叫了救护车,网友说:“不要怪老百姓冷漠,可见你们在老百姓的心中是什么印象了。”
虽然话不好听,但无人敢上前去“救助”城管,只能等到了救护车来拯救,不知道是害怕承担责任还是什么,这一幕让人很是心酸,老百姓怎么就和执法者对立了呢?
然而天津宁河区委宣传部表示:“属实,三名受伤的城管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,幸运的是,他们的生命并没有受到威胁。”
白刀子进红刀子出,这三名城管可谓是鬼门关走了一趟,而商贩因为捅伤了城管,这是罪加一等,除了妨碍执法之外,也有故意伤害罪的性质,还是三名执法人员受害。
这个罪责除了赔偿医疗费之外,还得坐牢,按照商贩的情况。
律师朋友表示,可能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听到这个说法,很多网友们表示,打官司,我愿意给商贩出20元律师费。
评论区一片欢乐的海洋,几乎没有人同情这三位城管的,甚至有人觉得商贩下手太轻了,面对这样的“看戏”心态,也不知道高兴还是悲哀。
按理说,城管也有家人,也需要工作拿收入,如果他们“被捅死”了,他们的家人肯定会伤心。
站在法律角度他们也是称职的,赶走商贩也是按规定执行,并无过错。
但是从道德和人情来说,商贩和很多群众这2年太难了,他们也没有了收入,也需要养家糊口,因此城管和商贩都是“养家人”,如今这两波处境一样的人居然敌对反目,这是社会的悲哀。
好比在2006年,一退伍军人摆地摊失手杀死城管队长,判刑前律师一份辩护词竟让无数百姓为军人求情,也有人问:
“难道城管队长就该白死吗?就算身份特殊也不能伤害城管啊!”
但这位军人立过大功,守护过祖国边疆,退伍后面临生存压力去摆摊,三轮车被城管没收,这才出手误伤了城管。
城管被“割喉”死亡,法院最终判了有期徒刑,并没有判死刑。
城管和普通人的矛盾现在积累的越来越重了,再不解决要出大问题了,甚至有人说:取消城管部门,这个部门就不应该存在。
假如真的取消城管部门,城市里的秩序就会被瘫痪,路边很多车来车往的停车地,都会被商贩占领。
车祸发生的事件会越来越多,城管部门也不能说毫无用处。
根本的问题不在于部门,而是人!
唯一的问题就在于城管的“素质”不行,很多都是临时工,也没有编制就参加了执法工作,导致了法律常识缺失,和老百姓讲法律时讲不通。
就变成了暴力执法,矛盾就出来了。
小编想提醒大家,城管部门本身是没错的,错的是这个部门的“执法者”,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淄博的城管,你看看人家的城管都给老奶奶推车,和商贩有说有笑,根本没有暴力执法的恶象!
老百姓的日子本身就不好过,医疗腐败看病贵就算了,摆个地摊养家糊口都被赶走,谁断了老百姓的生计,谁就是敌人,因此天津这三位城管也是挺可怜的。
如果不执法他们可能面临被开除,执法后又得罪老百姓,左右为难,大家都是为了生计,还能怎么办?
依我看,就应该讲点人情。
法律都是为人服务的,老百姓也是城管部门的兄弟姐妹,大家都是底层市民,何必苦苦相逼呢,执法时应该温柔些,把老百姓当朋友,就不会发生被人捅的悲剧了。
你们有什么建议吗?
你们觉得城管部门,该不该取消/
大家认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