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能想到,正常的午休也能要人命?
河南安阳的一名68岁清洁工躺在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通道里,当时有辆车正在进入地下车库,不慎悲剧发生,这名清洁工遭汽车碾压死亡,司机也被羁押判刑。
结果在366天之后法院又宣判其无罪,并赔偿司机21万余元,这是怎么回事?
午休
2021年9月30日,司机张海巨正驾车开进河南省汤阴县一个小区地下车库里,结果开下地库的时候将车库通道里正在午睡的一个清洁工碾压致死。
之后张海巨被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为: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虽然不是故意为之,但是张海巨也属直接致人死亡,应负刑事责任,并将他羁押。
参照物几乎看不清
张海巨的哥哥却不认为如此,他在事发现场放了参照物,开着出事的车辆模拟了上百次,都难以看到参照物,由此可见,小区车库的进库上下坡存在盲区,视线不好。
他认为张海巨碾压清洁工人纯属意外,不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。
之后法院的一审判决也支持张海巨哥哥的说法,法院认为,张海巨在驾驶车辆行驶到车库入口时,确实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,因为视线压根就看不到,所以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。
但是清洁工的死亡和张海巨有直接关系,恰是因为张海巨驾车的行为造成了悲剧,此性质符合民事侵权行为,所以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。
车库现场
索赔
法院判定,张海巨应对此事故承担60%的民事赔偿责任,而后保险公司为此赔偿了对方39万余元。
从那之后张海巨的生活也受到了极大波动,他说自己从被抓捕到取保一共被羁押了366天。
这一年的羁押都是建立在他有罪的情况下,然而现在法院才承认自己是被错误羁押,殊不知这期间带给他多少伤害,母亲因此事精神状态异常。
出狱后自己瘦到女儿都认不出,张海巨十分心痛,他完全想不到正常驾驶竟然会生出这样的悲剧,自己也被折腾的不轻。
汤阴县人民检察院
随后他向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,要求对方赔偿他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总计65.99万元,还要求对方公开对自己赔礼道歉。
并且对相关办案人员追究责任,以此来作为这一年伤害的补偿。
获赔
前不久,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对此做出了回应,他们出示了刑事赔偿决定书:张海巨经法院逮捕之后被判决宣告无罪,依法应当给予其赔偿。
刑事赔偿决定书
张海巨的人身自由赔偿金额依照2022年度全国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,每天436.89元,赔偿请求人张海巨被羁押366天。
加上羁押期间对张海巨造成的精神损害,以及对其家庭造成的严重后果,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羁押事件等等因素的考虑,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定为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%.
并且对其受到侵权影响的范围内,赔礼道歉,为张海巨消除负面影响,恢复个人名誉。
至于追究原办案人员责任的要求,不在赔偿案件的审查事项中。
最终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海巨做出的赔偿如下: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159901.74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6000元,对其赔礼道歉。
虽然目前张海巨得到了这些赔偿,但是本人及家属并不满意,张海巨的代理律师表示,精神损害抚慰金应该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0%来计算,而不是35%。
张海巨哥哥对此赔偿结果也并不满意,先不说赔偿金额,此案件全程没有感受到检察机关的认错态度,更没有感受到对方的一点关怀,所以他们之后将申请复议。
对于此事,网友们议论纷纷,有人认为张海巨根本不必要寻求国家赔偿,他们觉得现在已经获得了国家赔偿还不满足就有些过分了。
也有人认为这是张海巨应有的权力,他本来就是无罪被错判,还被羁押了一年,期间家庭遭受的变故都是损失,他们用法律来寻求赔偿才是无可厚非的。
确实,本不该发生的惨剧已经发生,但是睡在地下车库也属于非正常行为,细究起来谁都有错。
最后希望社会不再有错判之事,多些明亮通透的眼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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