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一医要多大力度院穿刺失误致4岁女童走司法途径死亡 正在刺穿心脏需

4岁女童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,因骨髓穿刺术失误致其命丧手术台。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,该院过错系主要原因,其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(死亡)中的原因大小(参与度) 在56%~95%之间。

女童父亲刘先生说,“当前,我们要求院方直视问题、端正态度,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,并且积极处理这个事情,给孩子一个说法,给我们一个道歉,相关责任人也要负该有的责任。”

针对此事该院只称,“正在走司法途径,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”。

家属:规培生操作失当扎破心脏致女儿殒命

近日,刘先生向智慧海都反映:小孩今年5月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骨穿微创手术,医院操作失当,导致孩子直接死在手术台上,现在已经过去多月,院方并未积极解决此事。

刘先生告诉记者,去年底,他4岁的女儿一直发烧未退,便带到厦门某医院检查,住院二十多天,孩子恢复正常后出院。今年3月,再次带女儿到医院去复查,发现血象异常,但未找出病因。

3月13日,刘先生带孩子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复查,找出了病因,孩子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。此后,便在该院进行治疗,医生告知他们治疗总共需十三阶段。第一阶段,他们共接受为期47天的治疗,出院5天后,又到医院进行为期14天的第二个阶段治疗。

“两阶段治疗结束后,医生看到女儿恢复情况,认为血象都正常,告知已经好了95%。之后的治疗,便是巩固治疗了。”刘先生说。

5月14日,应主治医师要求,刘先生带孩子去医院做第三个阶段治疗,但这期间,出现了意外。

刘先生介绍,5月15日早上,为评估化疗疗效,按照医生要求,要给女儿做骨髓穿刺术。

然而,孩子进去操作间十多分钟后,只听得操作间中突然嚎叫了一声,过没多久就无声响。

接着就是一大拨护士从另外一个门冲进操作间,他们夫妻俩也意识到出事了,也跟着冲进去,只见孩子脸色苍白,全身发凉,甚至大小便失禁。

“孩子就这样没了,她还没来得及见到世界的美好。”

刘先生对于这一结果难以接受。据他回忆,经前两阶段治疗,女儿已恢复得很好,跟正常人几乎没两样,还长胖了两斤。在手术前,活蹦乱跳的女儿还跟许多人一起互动,跟护士长拍照,还在走廊骑儿童自行车,一骑就是40多分钟,但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,却被一个小手术夺走。

刘先生认为,孩子的死是规培生操作失误所致。“当日做手术前,我们夫妻俩特别嘱咐值班医生要亲手做,为此,我们还亲手将女儿抱给值班医生,一再嘱咐,后来医生也答应了,但当时在操作间做手术并非值班医生,而是交给规培生去做。第一个规培生扎到心壁,位置不对;接着第二个规培生接着打针,又扎到心包,位置距离实际位置偏差十几公分。”

刘先生十分生气同时又很不解,“当时女儿生命垂危,为何没把我女儿带到ICU抢救,而是在没有任何抢救设备的操作室做心肺复苏,做了40分钟。”

针对刘先生关于“规培生施术”的说法,院方表示,手术是有操作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。

尸检报告认定:医院存在过失,56%~95%之间

忆起医院当时的态度,刘先生气愤不已:“事发当时,医院不承认自身责任,让我们赶快做尸检。事情发生后,他们都没有道歉,没有打慰问电话。我们只是普通人家,并不想把事态僵化。”

为给女儿讨一说法,他们找到卫健、公安等部门。5月18日,在多部门的调解下,医院以及家属方委托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进行尸检。

7月1日,该机构正式出报告结果,根据刘先生提供的鉴定报告,报告显示医方存在三点不足:

1、医方告知欠充分。骨髓穿刺可以选择髂前上棘、髂后上棘、胸骨、腰椎棘突等,其中胸骨后有心脏及其相应的大血管,选择胸骨穿刺,若操作不当,容易损伤心脏及相应大血管,未见医方的“骨髓穿刺术知情同意书”中有是否选择“胸骨穿刺”的告知内容。属于告知欠充分。

2、医方术前准备欠充分。在“骨穿记录”中,未有“将骨穿针固定在适当长度(如:固定骨穿针长度为1厘米的描述)”的描述,故认为,术前准备有不足之处,欠充分。

3、术中操作欠规范。从尸检及病理组织学检验见,心脏有针孔状出血区,符合生前所致,故认为医务人员在穿刺过程中操作欠规范,穿刺针穿越胸骨伤及纵隔区软组织及相应血管和心脏。

最终的鉴定意见: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为刘某某(刘先生女儿)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,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损害后果(死亡)存在因果关系,过错系主要原因,其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(死亡)中的原因大小(参与度)在56%~95%之间。

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。

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。

不愿多做回复院方称“正在走司法途径”

“尸检报告出来后,事实已然清楚,然而院方并不积极处理。”刘先生表示,7月初,医院有关人员打来电话,承认他们有一定过失,愿赔付5万元,后又过了几天,院方表示愿负一半的责任,家属对此并不接受。此后,医院再没主动联系家属,并且家属主动打电话,院方也不接。

此后,等了半个月的时间,见院方不积极处理,刘先生表示,“不得已才走民事案件司法程序。”

针对此事,记者尝试向院方了解相关情况,但院方并不愿多做回复。

记者将刘先生有关疑问转给院方:为何手术交给两个规培生做?两个规陪生是否有行医资格证?尸检报告出来,是否尊重结果?为何对这事未做任何道歉?……

对此,院方除了表示手术是有操作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外,不愿多做回复,只称“正在走司法途径,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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