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款,根据捐款人的意愿把身外的财富散发出去,帮助社会或者他人的一种公益行为。捐款的本质是帮助,是一种高尚的公德行为。捐款,是一种无私的行为,是一种慷慨的奉献,是一种对他人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。无论是捐给谁,捐款都是一种有益于他人的善举,是一种对社会的贡献。
随着社会的发展,捐款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的行为。这些捐款可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,可以帮助那些遭受自然灾害、贫困、疾病等困难的人。捐款也有多种方式,可以通过银行转账、现金捐款、网络捐款等方式进行。
7月份,北京、河北、哈尔滨等多地遭受洪水。社会各界,纷纷捐款捐物,支援受灾地区,帮助当地渡过难关。但最近网上一则质疑国岳夫妇捐款1000万造假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。惹得国岳夫妇叫苦不迭,只能晒出荣誉证明。而且,我们经常看到某位明星在捐款后,也会第一时间晒出捐款单,做了好事还需要自己证明,是何道理?一、赠人余香,号召呼吁
如果真的没捐却说捐了,是违法的,这种行为叫诈捐。截图中的捐赠行为是否完成,我只能说是完成了第一步,转账给了基金会。我建议晒捐赠,一定要晒捐赠证书、捐赠发票(遮挡必要信息)。这是基金会确认入账的标识。因为做好事有自豪感,快乐感。愿意分享给别人看,来表现我的善良,仁慈,慷慨。我的行动可以证明我,我的行动可以影响人,感染人,让别人也来帮着捐款。我认为,一个人做过的好事,都让别人知道,是好事。我付出金钱和精力去捐款,得到了社会的认同感。别人也学习我捐款,也会得到社会认同感。我想这也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意思。
一、红十字会公信力的丧失
曾经,国家有难,老百姓受苦,社会各界纷纷向红十字捐款款物。但现在你会惊奇的发现,一向如一团散沙各自为战的老百姓,都非常默契的,即尽量的别捐红十字会。可以开门见山的讲,根本原因就是,红十字会的公信力没了。它的崩溃的过程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,很早很早。2007年后,众多明星成立自己的慈善基金,当时多数人都在质疑这些人的初衷,质疑他们的目的。在有官方背景的红十字会运营多年的情况下,这些人为什么还要自己搞?揭开红十字会面纱的还是我们的拜金鼻祖郭美美,自称是红十字会的商会总经理,在网上各种炫富,引来一众谩骂。后来因吸毒卖淫被抓,才承认自己撒谎,她的那个Sugar Daddy也不是红十的领导,只是一个承包商。试想一个承包商就如此奢靡腐烂,红十字会内部已经成什么样了。
最后,我想再次强调,捐款是一种有益于他人的行为,是一种对社会的贡献。希望大家都能够积极参与捐款,为改善社会、帮助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。